講者/黃芷嫻(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執行長)、沈佳螢(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辦公室主任、社工)
記錄/陳志弘
活動時間/2021.05.07 19:00~21:00
文字紀錄發布時間/2021.05.11
上週五,台南新芽與 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 (以下簡稱無辜盟)在台南合辦了【正義的局外人】講座,由無辜盟的執行長芷嫻與辦公室主任佳螢,為我們揭開冤案中的無辜者在監所裡的現況,及其家屬在日常生活中所受到的困境。
芷嫻以台灣幾個較為人知的冤案開頭,分別是蘇建和、徐自強、鄭性澤、謝志宏等案件。當冤案成功被救援後,無辜者如何回到社會、重新與社會接軌,才是真正需要被關心的事情。在無辜者想要自證清白時 ,他們總受到社會許多歧視的語言攻擊,沒有人會再相信無辜者的話。因此,冤案是多重的不正義,一是讓無辜的人被判有罪,二是讓真正的真凶逍遙法外,三是對被害者的家屬不正義。
芷嫻接著講述了監所裡的狀況。包括入監後用四位數字編號代替自己的姓名;監獄有分級制度,影響與家人的探望次數;每餐只有20元的伙食預算,餐點連豬看了都會掉眼淚;超收情形嚴重,部分受刑人只有0.5坪空間,連寫信的空間都沒有;工廠勞作金低廉,一個月只有2、300元,負擔不起自己的生活費,只能依靠親友資助,造成「有錢開單買,沒錢勞力換」的情況。
佳螢則以實際的案例,帶我們看其中一位無辜者的處境。因為家中的唯一經濟支柱爸爸入監服刑,未成年的兩姊妹只能交給阿嬤隔代教養,由於觀念大不同,使得兩姊妹生活上的不適應,連帶影響到學校的學習情況。而女兒與爸爸們的見面也是路途迢迢,光是單程就需要三個小時的時間,家人彼此難以見面也使得爸爸在家中的社會功能喪失,在許多女兒人生中的重要歷程缺席。
在問答時間,聽眾也提出了關於被司法錯判的無辜者的賠償方案。芷嫻表示,目前的刑事補償法只有金錢援助,然而這些無辜者在回到社會後,找不到工作、又沒有勞保年資,會造成他們老年生活有疑慮,應提出除了金錢外的援助方案,讓他們更能夠與社會接軌。而芷嫻也說明了無辜盟的服務對象是司法錯判的人與其家人,通常機構會希望在無辜者家屬有需要幫助時再介入,並以案主為中心的形式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