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要到了,此刻的你正在休假嗎?公司有依法補假嗎?或是,你還在加班?
台南新芽勞動志工團整理過去三年的南市違法事業單名單,在勞動節前夕熱騰騰上線!希望能提醒各位上班族、勞動朋友,甚至是即將要進入職場的新鮮人,企業最容易違反勞基法的樣態有哪些?而台南市的那些企業又是勞基法累犯呢?
本篇懶人包所使用的數據資料,是由台南新芽勞動志工團針對過去三年的南市違法事業名單與違法情況進行整理分析所得,就讓我們來看看結果吧。
2016年勞基法修正,將休假制度規定為「一例一休」,讓「周休二日」的概念獲得落實,但也因企業界的反彈聲浪,2018年勞基法修正二度修正,放寬加班時數上限、七休一等規定,被認為勞動條件再次倒退。
然而,也因修法過程的種種討論,讓越來越多勞工開始了解並爭取自身權益。修法之後,勞團也倡議應增加勞檢,否則徒法不能以自行;過去六都唯一沒有勞檢專責機構的台南市,於2019年4月28日「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在勞工育樂中心掛牌成立「職安健康處」,增加勞檢人力及行政位階。
地方政府每個月都會公布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名單,每月看起來就是單一個案,然而若把時間尺度拉長,就可看出誰是違規大戶、哪些法條最容易被無視。
綜觀三年來南市裁罰違反勞基法的企業,以南山人壽違反法條達15項次最多,其中又以32條第1項「延長工作時間不符法定要件」8項次,顯見加班問題嚴重。
根據去年媒體報導,南山人壽連續三年的違法項次亦是全國最多。對此現象南山人壽則曾回應,多數裁罰爭議因承攬制度下之保險業務員與公司間契約問題,另一部分遭罰原因,是個別勞工的加班同意並無法取代工會的加班同意,而公司尚未取得南山企業工會同意內勤員工加班以前,內勤員工如有加班並經檢舉就會受罰。而針對加班情況,公司已逐步增加人力改善。
回顧2018年至2020年,除了「出勤紀錄未詳實記載」是長年通病,違規項次以勞基法第24條「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為最大宗,而排名第三的第36條為「未依規定給予例假、休息日」,可見在進入一例一休時代之後,仍有許多雇主輕忽規定而遭罰。
上述裁罰統計看似洋洋灑灑,但這些勞動檢查最直接的效果,其實就只是告訴僱主及勞工:「法規是這樣、基準在這裡。」我們看到不少企業在首犯之後,即改善未再被罰;卻也有企業一犯再犯,有恃無恐;沒有違法的企業不等於幸福企業,但一再違法的企業,你在應徵前難道不需三思?
台灣存在「勞檢人力長期不足」現象,監察院也曾在2016年為此提案糾正勞動部,近年中央、地方政府朝向「擴大勞檢場次覆蓋率」、「組織改造」回應,但實際成效變化仍有待觀察;而在政府勞檢能量到位之前,其實會有更多實質發生的違法情事因為未被告發、檢出而仍長期存在職場中,唯有勞工願意彼此組織、互挺,無論是進行勞資協商或組織工會,讓雇主不敢輕易違法才是積極的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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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發布日期: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