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小海(台南新芽專員)
七股光電開發超過七股面積的十分之一,為因應此過度開發的現象,去年(2022)11月3日七股在地團體組成自救會「搶救七股大地聯盟」北上陳情,逾200人先後至總統府、行政院發出不平之鳴。
對此行政院回應,將協調經濟部、農委會了解七股民眾的訴求主張,並協同成立「在地工作站」接收當地訴求並反映問題,經濟部承諾不在七股台61線以西劃設漁電共生專區,並勸說業者避免於七股台61線以西設置光電。
針對民眾訴求「七股光電總量管制」,經濟部則回應,已規劃台61線以東公告的2279.6公頃漁電共生專區,改採漸進式開發;另就具高度生態敏感之關注減緩區,以優先開放100公頃做為示範。
所謂的關注減緩區是戶外型漁電共生此種光電開發政策,在納入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簡稱環社檢核)後,所做的分級分區管理之一。經濟部與相關主管機關會將可能的開發區域,經由圖資套疊,劃設出不得開發的「迴避區」、僅可專案開發的「關注減緩區」、以及較少開發限制的「優先區」與「先行區」。
室內漁電共生開發法規調整
民怨的上升、行動,也促使政府的政策檢討進行。環團於去年中曾指出,室內漁電的土地使用強度高於戶外漁電,但目前缺乏環社檢核和漁業管理機制,大規模開發下很可能失控。七股居民也要求台61線以東的農漁用地,不能開放覆蓋率達8成的室內型漁電共生,以及全覆蓋的土地變更型光電。
對此農委會2022年12月29日先預告修法,除了發電自用以外,若要在農牧用地設置室內漁電設施,僅限於環社檢核先行區及優先區;若要在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申請漁電,也必須是目前仍有養殖事實的既有漁塭。該法規並在今年2月20日正式上路。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肯定農委會此次修法,但尚疑慮農委會僅限縮管制農牧用地。如若位在養殖用地上的室內漁電仍是想蓋就蓋,且所有室內漁電業者仍不必依照環社檢核制度提出因應對策,或環境社會友善措施的話,恐將導致個別案場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重大且難以評估。 由七股在地青年組成的「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也認為,七股地區及台南沿海鄉鎮將軍北門之魚塭多半為養殖用地,現養殖用地若要申設室內漁電,並無區位盤點與生態社會衝擊評估,養殖用地也不在此次修法納管範疇內,若無針對室內養殖盤點適宜區位、提出轉型配套,將會衝擊整個區域的養殖產業。
七股光電工作站有助改善施工亂象
關於光電工程糾紛的處理現況,「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於今年4月聲明提及,政府成立七股光電工作站至今近半年,確實解決不少道路魚塭住宅毀損、工期協調、鄰地糾紛等施工亂象問題,其目前爭議處理思維主要著重於工程治理,以減少施工影響並降低民怨。台南立法委員郭國文則說,能源局在台南七股光電工作站設立後,明顯感受到地方服務處接收到相關陳情案件減少,顯示工作站可以有效解決爭議。
七股監督光電青年聯盟並表示,隨著光電案場陸續完工魚塭開始放養,台灣漁電共生開始進入光電板下養殖成效實戰的新時代,然而全國至今尚未有養殖實績的漁電共生案場,為期20年的漁電共生營運可能帶來的紛擾及養殖成效皆是未知數,工作站應從工程治理的思維轉型,肩負起區域漁業治理的責任,其中漁業主管機關的角色便尤其重要。
漁電共生經營應有養殖事實
七股沿海土地資源保護協會理事長楊惠欽與三股里里長黃仙立皆擔心,台南已經6、7年未經強烈颱風考驗,未來如果光電設施遭強颱侵襲,後續不知如何要求業者落實廢棄面板回收機制。楊惠欽並指出,漁電共生政策應建立於實質從事養殖行為,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應進行把關查核。
因應民間的擔憂,立委郭國文與洪申翰在4月1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央加強納管。針對各界擔心「假養殖、真種電」恐造成漁業滅失,郭國文、洪申翰認為,養殖事實的認定是養殖產業納管的基礎,農委會必須建立起養殖事實查核認定的檢核機制。只有清楚界定權利義務人,才能讓真正從事養殖的漁民獲得保障,這也是地方團體、養殖業者及光電業者共同的訴求。
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回應,現行法規上,漁電共生案件的養殖事實是由地方政府負責認定,地方政府於轄區內一年可能檢核1、2次,確實不足,未來要結合科學技術,監測包括水質、溶氧及產量等狀況,以強化管理,目前已請水試所進行相關研究。
漁電共生難採低度管理
立委洪申翰指出,全世界發展再生能源,都需調整原有土地使用模式,台灣國土面積小,勢必要透過複合式利用設置再生能源,並倚賴良好的管理建立秩序。經濟部及農委會應承擔責任,研議納管機制,有效介入漁電共生所需土地及漁塭的空間整合,重塑秩序,並確保漁電共生收益能由漁民與社區健康共享,也應嚴查嚴辦不肖廠商。洪申翰亦表示,漁電「共生」模式需要很高的管理量能,長期以來的低度管理是現在遇到很大的癥結點。
經濟部能源局長游振偉回應,行政院已劃設總面積約2萬公頃的漁電共生專區,針對尚未被利用的專區範圍,經濟部將與農委會合作,在蒐集當地民意後,由政府做為土地整合的發動者,透過公開遴選,選出能回應地方需求的廠商,包括睦鄰回饋措施、促進漁村永續發展方案等,台電的饋線也會保留給遴選出來的廠商。
回顧中央回應的數個月間,仍可見各界對監控機制仍存有疑慮,相關法制也存在「動態調整」空間,不過公部門也確實在這些年的民間倡議中,正視光電政策不只是發電數字的成長,而更須在意、減緩不同利害關係人衝突。然而面對發電需求、資本逐利等誘因,農漁村生存能否在其中獲得保障,到目前仍是未解的習題。
(本篇文章 <七股民眾北上抗爭後 漁電政策改多少?> 收錄於《記勘》2023春季號 )